中国长安股权划转原因?
1、2018年5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监管规定》。 本次监管规定的重点是,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的业务板块进行分拆,实现整体上市,或者部分上市(也就是多次分拆);同时严格禁止一些情形下的分拆行为,以及由相关主体负责具体执行和执行的程序步骤等。
从目的上看,主要在于推动企业集团整合资源,实现专业化经营,提高综合竞争力; 从规范角度看,主要在于防止企业通过分拆实现间接融资、规避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
2、2017年以来,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资监管体制也在不断调整之中。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挂牌上市”,随后在2017年和2019年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均对这一问题作出了要求。 到2021年底,央企总资产达到48.3万亿元,负债率70%左右,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
在满足盈利性要求的条件下,上市可以让央企一方面能够更好地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发挥优势产业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释放国有资本活力,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整体的财务成本。而面对个别国企存在的不良资产问题,也通过证券市场的手段来加以解决。
3、首先,从市场角度看,近年来A股总体上是IPO募资规模大于再融资金额,新上市公司数量多干退市公司数量,市场格局趋于理性。其次,从政策导向上看,政府大力推动资本市场稳步发展,并相继出台多项措施引导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包括注册制改革、退市制度完善等等。
从微观层面看,一部分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且合规性良好的公司,其寻求上市的决心和动力较强,因为上市之后能有效地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并且有助于加强规范化运作水平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而对于那些空壳公司、无实际经营的空头公司,继续留在境内市场和公众公司行列其实并无多大意义,反而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管理和信息披露等问题。从这一层面讲,将空壳公司和无实际经营的公司清理退出,符合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