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哪些资金不能冻结?

来彦婧来彦婧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工资”。这些规定表明,工资属于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范畴,具有非常明确的给付义务,且该给付义务来自于法律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负有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合同义务和行政义务。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由于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经职工同意暂时拖欠或取消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相应增加节假日工资报酬并支付给职工。即便是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用人单位在支付裁员补偿金时也不得以扣除年终奖、半年奖、季度奖、绩效工资等变相扣减或拖欠。至于企业以未休年假为由主张不支付带薪假期间的工资的,则不应得到支持。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或者未按时给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等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金的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向债权人发出清偿债务或者要求提供担保的通知。公司破产时,员工的工资和补偿金优先受到清偿。

2、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a).用人单位垫付的费用 根据《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企业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企业为参保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以及“企业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支付基本养老金”,由此可得出结论: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地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费 和法院诉讼费的收取标准。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无须提前缴纳仲裁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区已经实行了网络仲裁,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网上提交申请书,一旦立案就会收到通知书,这时再缴纳费用也不迟。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交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詹明伟詹明伟优质答主

1、证券投资者结算资金。

证券投资者结算资金是证券投资者用来买卖证券的专项资金,在保证金存管银行的存取款业务受到严格监管,因此,保证金存管银行的证券投资者结算资金不得冻结、扣划。

2、信用卡的欠款。

信用卡是给持卡人以一定额度的信用为特征,银行向申领信用卡的当事人发放信用卡本身就表示它对持卡人具有相应的信用度,因此,对于信用卡的欠款,人民法院也不得对此类账户进行冻结扣划。

3、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对除当事人在银行专门设立的独立账户中的资金,与业务经营混同用于核算的保证金账户不得冻结扣划,但超出还清保证金数额部分的除外,因此,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只能对超出部分办理冻结、扣划。

4、工会经费集中户。

该资金与企业其他资金分开管理,司法机关在审理涉及工会经费的案件时,不可以对企业工会账户进行冻结或划拨。

5、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除特定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得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冻结和扣划。

6、信托基金。

对信托基金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不得冻结。

7、非结算账户。

结算账户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中又包括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等,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不得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也可以在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存取。除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外的单位账户不得冻结扣划,对于一般存款有户也应当优先考虑不得被冻结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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