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几年亏损需要审计?
1、公司法规定,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账面上有利润,但是公司仍然亏损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进行清算并注销该公司。 但是现实中,大多情况下是连续5年亏损后,第6年才申请破产,因为第6年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不会算作历史负债了(诉讼费等费用会记入当期损益),这样就不会在破产时把之前的利润都归为国家所有了;
2、如果发生严重的财务造假(如将本来应该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计入了资产负债表的期初存货或固定资产中),即便短期盈利,也不能改变长期虚假的违法事实;这种情况下,公司不仅可能面临处罚,相关人员甚至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所以对于严重违法的企业来说,几年亏损不需要审计。 对于其他存在财务报表重大差错或者会计核算方法单一导致连续多年亏损的非重大违法企业而言,虽然不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声明”以及第二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应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以警示投资者留意报表中的异常项目及可能产生的原因。
目前,很多企业都是一年忙过头,财务方面也不怎么重视,以为找代理记账公司给做做账和报报税就可以了。殊不知,国家工商局规定当企业达到连续三年亏损后,企业是必须要进行审计的,这也是所有亏损企业需要注意的事项。今天会计学堂的老师就来和大家聊聊关于企业几年亏损需要审计的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审计事项属于审计机关的直接审计范围:
(一)国家的财政收支 。
(二)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三)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
(四)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
(五)国有企业和国家的金融机构以外的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六)国家投资项目的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七)省的重点建设项目,包括以中央、省投资为主及中央、省与地方合资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工程结算、竣工决算。
(八)政府行政首长和法律、法规规定由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九)对本级政府及各部门或者本级政府及各部门与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以及国家建设施工等单位审计报告进行核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