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股份如何处理?
首先,公司股份的处理,主要是指股东退出公司时所持有的股份进行处理,这里说的处理,主要是向第三方转让股份。 在具体操作中,根据股东退出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形: 第一,解散公司时持有公司股份的处理; 第二,因股权转让而退出公司时的股份处理; 第三,因自然状态变化而退出公司时的股份处理;如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死亡或注销户口等引起的变更登记问题第四,因未履行出资义务而退出的股份处理。 前两种情形的股份处理是正常和有效的,不会产生争议。后两种情形,因为涉及股东资格丧失的问题,可能会引起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异议。
其次,企业股权的处理还包括对公司整体转让或部分转让所持股份的处理。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公司整体转让所持股权的情况下,必须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如果是部分转让所持的股权,则要征得其余股东的同意。
最后,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形,即当公司负债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有权就债务人的股权优先受偿。在此情况下,债务人(公司)的股权价值可能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