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北京为何退房?
昨天(9月13日)中午看到消息,晚上就出来解读了,没想到这么多人感兴趣,谢谢大家! 因为最近一直在外面开会,所以没有来得及关注这件事。从新闻报道来看,应该是因为房产抵押协议签署以后,银行方面一直没有放款,导致开发商账户里面没有钱用于支付购房款,因此需要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及定金。
根据报道,中国工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相关政策限制,目前银行不能发放贷款。” 那只能说明一点,银行在审批过程中看到了企业的一些负面信息或者企业的经营情况出现了恶化,因此取消了这笔贷款的发放。
既然企业信誉出现问题,那就只能退钱了。 根据新闻报道,这次涉及退房的580套房产,属于中弘北京总部的办公用房。我查了一下,这580套房产所属的项目名为中弘商务广场,位于朝阳区东三环中路。根据百度地图显示,该项目距离国贸地铁站约2公里左右,目前项目周边二手房价格大概在每平方米4万到5万元之间。 (注:下图标注有误,应该是南三环)
我在微博上问了一个房地产法律方面的专家,他给出的结论是,银行如果以企业信用问题为由拒绝放贷的话,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主张解除;但如果银行是基于对交易流程的不熟悉导致的延误,则不能主张解除合同。
具体这个案子到底是哪种原因,还需要看更详细的审判结果。 但不论如何,企业出现风险之后,第一时间起诉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还是值得称赞的。不过,保全的是总部办公室,不知道是否会影响后续执行,毕竟对于企业来说,可能一个订单的违约金都要远远高于这套房子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