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期末有余额吗?
1、“收益”和“利润”是两个不同概念。 企业取得投资收入或收益,首先冲减“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被投单位实现净利润);然后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科目(被投单位实现的净亏损),最后才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所以,从会计核算角度讲,企业不可能无端获得投资收益。也就是说,投资必须有了收益或损失,才会有所对应的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科目变化。如果投资最终实现了收益,则必然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并据此确认企业的净利润。而投资最终出现了损失,则会使所有的者权益减少,进而导致企业出现净亏。
2、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投资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比如,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后,其账面价值就不能再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确认,更不能以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目前,我国企业对投资业务的核算,大多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被投资单位的任何一项重大投资行为,都会影响投资方的净资产数额。所以,在编制财务报表的时候,需要将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各自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加以合并,从而完整地展现由投资引起的各项资产、负债项目的增减变化情况。通过对比两个报表的相关项目,可以直观地看出因投资而产生的各种财务数据的变动情况以及各自所起的作用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