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股权投资如何计算?
这个公式很复杂,涉及不少会计、税收处理问题,同时还要考虑不同地区政府的一些政策。 先说概念。这里所说的“少数股权投资”,是指企业对外进行直接投资所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即对子公司的投资),而不是企业作为股东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也不是指企业对上市公司的出资。因此其与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有区别,后者是企业作为股东的投资,不包括企业对子公司的投资。
再来说计算。如果企业打算用“少数股权投资”来计算注册资本的,那么按照目前很多地区的政府规定,该注册资本需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例如可以包括企业未来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金额的所有资产,以及可辨认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等;如果是用于融资的目的而作价入股的,则该注册资本包括以发行股票方式获得的收入和为发行股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中介机构的费用。但是,无论何种情况,计入注册资本金的“少数股权投资”都要考虑相应的商誉。
对于“少数股权投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不同的企业会有不同的要求,例如有的地区政府会要求不少于注册资金的20%,但最多不能超过注册资金的100%;还有的地区政府允许注册资本中“少数股权投资”的比例为零,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必须逐步增加至规定的比例。“少数股权投资”所占的注册资本比例在不同的经营阶段也会有不同,比如在创业初期可以适当低一些,而在成熟期则可以高一些。
最后说相关核算。企业持有的“少数股权投资”应该分别进行明细核算。在进行明细核算时,可以为每一笔“少数股权投资”设置一张记账凭证,并在凭证中注明其入账依据,这样便于日后查询该“少数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情况和后续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