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龙科技收购成功了吗?
看了下最新的新闻,应该是没有成功。 原报道中提到的“交易对方与炎龙签订的是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可见协议本身就包含有“生效条件”。而后续的新闻报道中显示“因存在分歧,双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股权转让协议未生效”,即所谓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转让登记或备案手续实际上并未完成(否则就是“已经”或者“即将”了)——也就是说,这份含有“生效条件”的协议本身就不具备“自动生效”的条件,协议约定的条款自然不会执行。
个人推测,可能是深圳国资对此轮价格竞争感到不满意,于是想抬高报价,同时让炎龙增加些诚意来提高报价的合理性,于是就有了后续的新闻报道中的各种“不欢而散”“未能成行”的情况。 但不管如何,至少从目前来看,这轮并购案已经无疾而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