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共同贷款可以离婚吗?
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房子是夫妻共同买的,车子是夫妻共同买的那就要分割,如果没有共同财产,房子和车子都是个人财产的,那就没有分割的问题了。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首付买房,那也算是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屋价值以现价评估为准,共同还款的部分及利息由对方返还给你。
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不管是否用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购买的,都属于共有财产,除非有其他约定。 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另一方不享有房产权益,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但婚前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那么房子属于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第一种情形中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包括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因为这已经属于共同财产了。所以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即对于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而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如何认定及分割呢?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出资份额对产权共同所有,未约定份额的,视为等额共有。 所以,共同还贷部分算作共同财产,双方各享有一半的权利。如果是商业贷款,银行借款合同载明的借款人是个人而非夫妻双方,则所偿还的贷款为个人债务,但是贷款产生的利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无论是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时间是婚后还是婚前,不论是否夫妻双方作为借款人,还是父母、子女作为借款人,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予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