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可以占股份么?
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对公务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为保证公务员遵纪守法,保持不党不私、公道正派的作风,保证公务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公务员不能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所谓“从事营利性活动”,主要是指公务员亲自投资经商、兴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经营性行为,从中取得个人物质利益。所谓“参与营利性活动”,主要指公务员以提供技术、设备、资金、管理等形式,参与企业的经营,分享企业经营利润。这其中包括经商、办企业,也包括参与股份制企业经营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也包括买卖、租赁房地产或者交通工具等其他营利性活动。由于营利活动带有较强的竞争性和风险性,与公务员应当保持中立和守法的义务相违背,因此,禁止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同时,考虑到有些公务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该公务员职位和职权上的影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活动,也有可能影响该公务员的公正执行公务,损害公务员队伍形象,败坏社会风气,所以对公务员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也是要予以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