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方式有哪些?
贷款,指以偿还为条件出借物质货币资金的行为,换句话说,是指贷款人按照约定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贷给借款人,并约定期限、利率,要求借款人按期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从法律角度讲,贷款也系一种民事合同行为,合同双方因借款合同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贷款方式有担保贷款、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又分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
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其特征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货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人有一定的限制。比如银行要求借款人有足够的信誉。
抵押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贷款。抵押物主要为房产、土地等不动产及交通运输工具、机器等动产。
质押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如以国债、存款单、仓单、提单、应收账款、股票、基金份额等作为质物取得的贷款。
保证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