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子分公司区别?
全资子公司指出资者(股东)为唯一的法人,出资者在一定区域内拥有一定的实力或市场。子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实体,具有自己的全部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和总裁、司库、财务总监和其他行政、财务等人员。但公司在经营决策上,不能完全自主,其业务决策和生产经营的大部分权力由母公司掌握。分公司的人员、业务、生产、管理等受总公司一定程度的干预或控制,是总公司的从属机构。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对分公司财产享有所有权。分公司若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时,在民事责任上,总公司负全部责任,即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债权债务关系由总公司追偿或清偿。 一般来说,企业规模大、实力强、连续多年业绩达标、财务状况良好、人员配置符合条件、有相对独立的市场区域、当地政府要求高的等条件可设立子公司,其他设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