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资股票怎么做账?
1. 首先确认一个事实是,我国目前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准则,只有关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准则,所以企业对于投资的核算主要还是使用上述相关准则;
2. 因为公司的股票属于金融资产中的其他债权工具(或衍生工具),所以其初始入账价值一般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持有期间以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但如果是以支付对价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则应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处理,初始入账价值为购买价款与相关手续费等交易费用之和,后续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科目。
3. 如果该公司是以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新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的处理,那么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减值准备应当予以转回,同时因该分录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化,所以要调整留存收益各项目的金额。
4. 关于股票投资账务的处理,个人认为如果是为了理解便于做题,可以参考上述答案,但是如果要真正做业务的话,那可能还需要考虑更多的东西。例如,假设A公司为了投资购入B公司的股票,但是B公司在交易完成前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导致股价发生大幅波动,此时A公司对B公司的股票该如何进行后续计量?根据最新出台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终止确认: (一)发行方破产且对该金融资产具有完全清偿权的债务人已接受相应的清偿; (二)发行方破产且已就该项金融资产损失的损失金额取得充分合法的单据;(三)发行方停止经营且对其该项金融资产具有完全清偿权的一方已经对该项金融资产取得了全部清偿。 显然,这种情况A公司在做出处置时应通过“投资收益”结转相应成本及损失。
5. 至于你说的如何对外报出去的问题,因为目前我们还没有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准则是吧?所以在年报上估计也不会有这方面的披露;而且即使有相关的准则,我想也应该是要求企业对外披露,而不是要求审计师来对外披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