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包括哪些?
我国的外汇储备资产主要包括: (一)外汇占款; (二)其他外币存款,包括其他外币储蓄存款、个人外币理财产品等; (三)黄金; (四)其他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投资性房地产和持有至到期资产等。 在2016年之前,我国的国际储备资产还包括实物黄金,即国家黄金储备。从2009年到2015年,中国的国家黄金储备从500吨增加到近1000吨。但是,从2016年开始,中国不再增持黄金,并且开始抛售黄金,到2018年中国已经累计出售了约230吨黄金,这些抛售得来的资金将用于支持其它资产,特别是人民币的国际化。
除了上述4类主要资产之外,还有一些“零头”,如银行提供的远期外汇保证购汇业务产生的头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以及企业债券等。
外汇的基本内容包括外汇的形式、居民、非居民、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的定义,账户和申报管理以及对外汇管理的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等。中国外汇管理的限制措施在实践中是逐步制定的,它是在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中应付挑战的产物。许多新规定、新办法是从具体案例中引申出来的。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融入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这种动态式管理的灵活性越来越重要。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是,中国外汇管理开始时,资本外逃、走私、逃汇现象比较普遍,因此相应出台了诸多限制外汇流出、流入的管理规定;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现在资本流入远远大于流出,许多“限制流出”的管理措施已经名存实亡。
中国外汇通常包括狭义的外汇以及类似外汇的其他资产。狭义的外汇指以外币表示的国外的银行存款以及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外国货币、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等。类似外汇的其他资产有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等。
外国货币,即铸币和纸币,其形式必须符合可兑换的原则,如马克、英镑、美元、日元等。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如朝鲜元、越南盾、卢布等不视为外汇。在国外银行开立的外币支票活期存款视同外国货币,这种存款的特点是有确定的金额,银行见票支付,无需询问存款户的意见,故属于即期支付的存款。
外币支付凭证是指用一种可自由兑换货币表示的支付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的凭证。外币支付凭证通常有银行汇票、本票、支票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债券属债权证券,投资者购买债券即把货币贷给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有按期取得约定利息的权益,同时有权在债券期满后收回本息,债券有确切的到期日,其面值也是确定的。股票属股权证券,不规定期限,没有确切到期日,购买股票的人成为发行公司股东,享有红利,红利是由发行公司盈利决定的,没有规定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