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公开的什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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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份,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杀人案 26岁的陶某因赌博欠下巨额高利贷,被高利贷讨债心切的人多次殴打。在多次报警无果后,一怒之下的他趁夜色潜入债主家中,将正在熟睡的陈某与其母亲一同杀死。

随后逃离现场。 这起案件最初被媒体报道时,称“父子俩半夜入室盗窃杀害8旬老人” 引起轩然大波。 后来经查明,凶手并非入室盗窃,而是事先踩点,得知主人家就一个人住以后,趁着夜色潜入室内实施的故意杀人犯罪。

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这个手持凶器的穷凶极恶的杀人犯,竟然是一名退役武警! 更不可思议的是,这名凶残至极的杀手,在执行死刑前4天,居然还想着用毒品“麻醉”自己,“逃避”死刑的速度之快、决心之大,令人发指。 最后,这位昔日的英雄战士,因为自己的懦弱和卑鄙,永远失去了重归英雄队伍的机会,在铁窗之中悔恨地度过了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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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投案。

二、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三、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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