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股份质押?
质权有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之分,而股票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所以质押的标的物应为权利质押,也就是所谓的股权质押 按照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允许质押的股权指的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上市公司股权。以股权出质的,应当订立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质押登记。股权质押合同的订立、生效与登记手续办理,适用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所以设立股权质押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出质;已经设立抵押的,应当依法解除抵押。
第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公众公司(即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质押所持股份。
第四,国家控股公司中的国有股东所持股份不得质押,但是,经批准实施股份制改造的企业除外。
第五,未经公告的原始股不能质押。
第六,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所需的股票不允许质押。
第七,已被冻结或已进入执行程序的股票,不允许质押。
2.如何质押 设立股权质押,一般由质押人和质权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经法定机构办理质押登记后生效。
3.质押权的实现 股权质押权实现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对质押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是如果股东欠缴出资,而其他股东又以债权人的身份要求对公司出资加速到期且有权就股权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