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转让吗?
2005年1月,上海电气集团通过增资和受让股权的方式成为海立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2006年8月,上海电容器厂将其持有的海立股份34%的股份(对应注册资本金790万元)无偿划转给上海电气集团; 2011年4月,上海电气集团将其所持海立股份2.3亿股(占总股本的23%)无偿划转给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011年6月11日,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将其所持海立股份9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转让给信达风投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变更前,上海电气集团持有海立股份36.79%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海电气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规定条件,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但是,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和上海电气集团的承诺,其如拟减少持股比例导致丧失控股地位的,应采取协议方式处置相关股份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