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可以撤销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处理的,并有权请求债务人承担其他相应的违约责任。 由此,如果借贷双方对于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比如约定了逾期还款应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等,则借款方只能按照双方的约定来承担责任。
但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数额,则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即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不超过起诉时3.85%的四倍)向出借人支付逾期利息。
当然,在现实中,不少金融机构都会提供格式合同,其中会载明贷款发放后若发生风险事件,金融机构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一旦贷款进入不良状态,金融机构就可以直接单方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此时是否还涉及违约金或罚息的问题,需结合具体合同内容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未依法行使权利的,保证人可以否认债权人的权利,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当金融机构违反协议约定擅自取消抵押房产的赎楼承诺、单方面要求借款人清偿债务或者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解除主合同条款,保证人都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