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贷款形成原因?
影响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因素有很多,既有社会宏观因素也有社会微观因素,既有社会普遍现象也有个人行为,既有房地产企业的影响也有中介机构的作用,既有客户自身的原因也有银行管理方面的问题。但是,从已经发生的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及我们所掌握的信息材料看,因个人购房而形成的不良贷款,基本上属于骗贷款和个人行为不端造成的。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原因。
1.开发商违规操作。违规操作行为诱发了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主要表现在:开发商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房地产企业违规进行“假个贷”。
2.购房人个人违约。由于个人购房贷款数额较大、期限较长,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一些客户利用银行管理薄弱环节,进行个人违约行为,给贷款行带来很大风险。购房人个人违约行为比较普遍。有的人在未还清个人住房贷款,就出卖用该贷款购买的房屋,把卖房款挪做他用;有的购房人在办理个人抵押贷款后,为获得购房收益,长期拖欠个人贷款本息等。
3.房地产评估环节违规。个人住房贷款是用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所用房屋的评估价值是银行确定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因此,真实、公允的房屋评估价值是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基本保证。目前,虽然对抵押物价值评估的机构有严格规定,要求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持有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并办理注册手续的估价师才能进行评估,但实际操作中,一些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不能客观、准确地反映房屋的实际价值,高估冒评现象十分普遍。个别评估机构和银行“一房两评”甚至“一房多评”,成为高估冒评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