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年金归谁?
1、先说一下结论,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属于企业行为,不是国家财政负担,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 补充养老保险和基本的社会保险最大的区别在于,基本社会保险是强制性(义务性)的,而补充养老保险是自愿参加的;基本社保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受降低为标准,补充养老保险则是以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为目的。所以从以上几点来分析,补充养老保险更倾向于一种商业的行为。
2、再来讲一下制度,我国现在建立的企业年金制度,主要是基于《企业年金办法》实施的。这个《企业年金办法》是由劳动保障部制定,并于2004年颁布实施的。 企业年金实际上就是企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市场情况,为企业员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这个企业年金办法中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组成、缴纳比例、管理办法都有具体的规定。
3、最后讲一下政策,目前国家对于企业年金的政策主要是引导,并没有强制要求建立或参与企业年金计划。但各个行业都有一套自己的行业准则,比如对于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员就存在一个职业养老金计划,当然这种职业养老金计划是和基本的养老金计划相衔接的。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个人账户管理,缴费总额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职工退休后可以按月、分批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主导并强制实施的,企业和职工个人必须参加,而企业年金是企业自愿的,职工个人不参加企业年金,企业可以不为其缴纳企业年金,职工个人可以只缴纳一部分。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企业只为部分职工办理了企业年金,一般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
企业因为经营不善破产了,如果企业年金没有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企业年金并入企业资产,作为破产财产,按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配。如果企业年金交给了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比如保险公司,企业年金作为职工个人权益,不作为破产财产,企业可以把企业年金转移给职工个人。
从以上描述可以看出,企业年金并不属于企业所有,而是归职工个人所有,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但是企业具有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