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汇率怎么确认?
感谢邀请! 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以财务记账的当日(即会计入账申报日)作为外汇交易的完成日。按照这个原则,当会计核算与银行对外报损/报关联检部门提供的数据不符时,应调整相关财务报表的数据,使其与报关单、收汇凭证及银行对账单相符。 但目前很多外贸企业并没有这么操作。有的是等到年底统一结转,算全年盈亏;有的则是按照业务人员报损的日期确定,而不管该笔损失是否在当年实际产生。这些做法都欠妥当。
如果企业发生亏损,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该在发生时马上计入当期损益,而在实际收到银行入账通知之前,应当根据外管局的审核结果预先计提相应的外汇核销准备金。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有些外贸公司为了规避外汇管制,将出口货物用内贸形式交易,然后通过人民币结算的方式逃避外汇监管。在此情形下,其成本(包括外汇成本和国内费用)虽然可能低于其他同行,但是出口收入却可能因此而减少甚至没有,利润更是无从谈起。
还有的公司因为外币账户资金不足,为完成出口任务,多采用付清全款再进行加工、交货的方法,从而出现“伪出口”的现象——有订单,但没发货,只是把货押给工厂,让工厂代为加工,待外币入账后再行交货。这种未真实交易的“伪出口”行为会为其带来相应的风险和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