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如何改革?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是当前金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要求,总结前几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建立股份制子公司的经验,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从2003年下半年起,银监会开始指导、推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统一组织、分类指导、逐户推进、掌握节奏、分步实施、安全着陆”的原则,采取市场化方式,通过出售地方政府和企业不良债务、核销财政性不良贷款损失、运用外汇储备注资等综合改革措施,先期选择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并使两家银行于2005年上半年达标上市。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对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推进股份制改造。在股权结构上,建行采用存续方式,将股份制改革同现有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相结合,在吸收战略投资者后直接整体上市,转为股份制商业银行;中行采用分立方式,即从现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立出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委托清收债务机构,吸收战略投资者后整体上市。此外,继续鼓励和推动其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