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资料目录怎么做?
一、个人购房一般资料目录:
1、借款申请人/购房人及配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后未再婚且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购房人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及双方未再婚声明、未婚、离异或丧偶未婚的提供个人婚姻状况承诺)原件。借款人提供的户口簿不能反映夫妻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或其他能反映夫妻关系的证明文件。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或投资经营收入证明)。
3、借款人已支付符合规定比例首付款的凭证(支付款项的票据或POS单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发生第三方(非购房人、购房人配偶、购房人直系亲属、借款共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进账、支付、POS单等支付情况的,需调查人员对资金来源进行核实,情况说明、承诺等。
4、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或全款购房票据)。
5、非武汉市中心城区户籍居民申请,在武汉市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不含补缴)社保证明。
6、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武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及账户开户时间证明。
7、借款人及参与计算可贷额度人员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信息。